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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党委 |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党员和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领导全市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工作。 3、负责直属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发展等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机关党建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5、开展扶贫、送温暖工作。 |
| 副书记:姜德杰 电话:0558-2183435 |
| 办公室 |
1、协调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和行政事务; 2、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息、信访等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综合管理机关ISO9000质量体系运行。 |
| 负责人:郭洪进 电话:0558-2179225、0558-2183947(传真) |
| 法规宣传科 |
1、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规章、办法; 2、负责行政执法的督查及有关行政执法案件审理; 3、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咨询工作; 4、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发证; 5、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6、组织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 |
| 负责人:金文平 电话:0558-2179894 |
| 计划财务科 |
1、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 2、管理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装备和信息统计工作; 3、研究指导有关技术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改革和发展; 4、组织科研开发、推广科研成果; 5、负责系统内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6、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
| 负责人:陈锡山 电话:0558-2184303 |
| 质量科 |
研究拟定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振兴计划》,指导全市质量管理; 2、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 3、总结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 4、组织查处强制性产品认证违法行为; 5、依法监督和管理认证、咨询市场; 6、监督检查认证、认证咨询和从事认证业务的培训机构、检验机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机构和外商独资机构); 7、承办市以下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核认可的有关工作,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8、协调执行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9、负责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
| 负责人:孙志伟 电话:0558-2182907 |
| 监督科 |
| 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监察制度;组织查处质量、计量、标准等违法行为、受理有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对市场上认证商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打假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组织对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实施监控和强制检验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管理质量仲裁检验工作;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并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
| 负责人:徐闽阳 电话:0558-2178820 |
| 标准化科 |
1、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 2、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3、负责管理农业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 4、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5、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监督管理。 |
| 负责人:王勇 电话:0558-2182906 |
| 计量科 |
1、推行法定计量单位,贯彻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实施量值传递; 2、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 3、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 4、规范和监督市场计量行为; 5、负责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和检定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7、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检测体系。 |
| 负责人:吴 云 电话:0558-2182955 |
| 人事教育科 |
1、负责本系统内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表彰奖励、目标管理和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科级干部管理工作; 3、负责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
| 负责人:付良清 电话:0558-2182925 |
| 纪检监察室 |
1、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监察对象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2、协助所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3、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有效措施; 4、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 5、根据所在部门的领导体制,负责领导或指导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
| 负责人:管 立 电话:0558-2184422 |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1、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2、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其违法行为; 3、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管理有关检测机构; 5、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培训、发证)工作。 |
| 负责人:张保民 电话:0558-2176670 |
| 食品科职责 |
| 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施区域监管责任制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完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体系;负责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相关工作。 |
| 负责人:岳玮 电话:219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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